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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0225执1787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7-12-19

案件名称

牛艳明与被王富、李玉凡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甘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甘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牛艳明,王富,李玉凡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2**执1787号申请执行人:牛艳明被执行人:王富、李玉凡本院在执行申请人牛艳明与被执行人王富、李玉凡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案件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甘南县人民法院(2017)黑0225民初字第23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高文龙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王熙涵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