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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227执恢34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7-10-30

案件名称

肖铜、肖桂兰等40人与张水银、姚方君占有物返还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晃侗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肖铜,肖桂兰,石权,XX,梁巨龙,田应君,张兴旺,周玉孟,贺玉秀,刘刚,肖瑞,杨贤春,彭桂科,岳文学,周乐彬,陈川,周政,赵运才,宋姣燕,郭理其,曾旺喜,张立祥,胡辉,王林,朱勇云,李荣华,尹先必,周文明,王利军,吴厚,万桂兰,康艳廷,林亚瑜,张群军,张海军,易庚发,吴胜群,艾莎,李巧保,戴幸国,张水银,姚方君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湘1227执恢34号申请执行人肖铜,男,1986年2月17日出生,住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申请执行人肖桂兰,男,1982年6月29日出生,住湖南省隆回县。申请执行人石权,男,1981年10月4日出生,住湖南省涟源市白马镇。申请执行人XX,男,1991年5月9日出生,住湖南省涟源市茅塘镇。申请执行人梁巨龙,男,1989年6月8日出生,住湖南省涟源市白马镇。申请执行人田应君,男,1965年10月13日出生,住湖南省洪江市。申请执行人张兴旺,曾用名张兴望,男,1986年12月23日出生,住湖南省安化县。申请执行人周玉孟,男,1986年2月21日出生,住湖南省隆回县。申请执行人贺玉秀,女,1988年11月13日出生,住湖南省隆回县。申请执行人刘刚,男,1980年10月23日出生,住湖北省天门市多祥镇。申请执行人肖瑞,男,1990年1月1日出生,住湖南省涟源市茅塘镇。申请执行人杨贤春,男,1979年1月20日出生,住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申请执行人彭桂科,男,1965年7月18日出生,住湖南省涟源市杨市镇。申请执行人岳文学,男,1967年5月5日出生,住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申请执行人周乐彬,男,1991年9月2日出生,住福建省长乐市江田镇。申请执行人陈川,男,1988年11月1日出生,住河南省鹿邑县。申请执行人周政,男,1984年12月1日出生,住湖南省安乡县。申请执行人赵运才,男,1984年3月8日出生,住湖南省双峰县。申请执行人宋姣燕,女,1975年8月21日出生,住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申请执行人郭理其,男,1971年4月4日出生,住湖南省醴陵市。申请执行人曾旺喜,男,1989年4月15日出生,住湖南省邵东县。申请执行人张立祥,男,1963年7月23日出生,住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申请执行人胡辉,曾用名郭辉,男,1963年12月4日出生,住湖南省安乡县。申请执行人王林,男,1978年5月22日出生,住湖南省涟源市白马镇。申请执行人朱勇云,男,1977年11月22日出生,住湖南省邵阳县。申请执行人李荣华,男,1977年10月10日出生,住湖南省邵阳县。申请执行人尹先必,男,1969年1月9日出生,住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申请执行人周文明,男,1971年6月26日出生,住湖南省涟源市白马镇。申请执行人王利军,男,1974年7月1日出生,住湖南省新邵县。申请执行人吴厚等,男,1975年5月4日出生,住湖南省溆浦县。申请执行人万桂兰,女,1962年5月29日出生,住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申请执行人康艳廷,女,1979年2月25日出生,住吉林省梅河口市。申请执行人林亚瑜,女,1984年2月6日出生,住福建省南安市诗山镇。申请执行人张群军,男,1969年3月6日出生,住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申请执行人张海军,男,1985年5月17日出生,住湖南省邵东县仙槎镇。申请执行人易庚发,男,1970年6月1日出生,住广西壮族自治区灌阳县。申请执行人吴胜群,男,1986年12月5日出生,住湖南省邵东县。申请执行人艾莎,女,1983年4月7日出生,住湖南省辰溪县。申请执行人李巧保,男,1985年11月3日出生,住湖南省邵东县。申请执行人戴幸国,男,1988年8月3日出生,住湖南省涟源市白马镇。上列申请执行人诉讼代表人肖铜,男,1986年2月17日出生,住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上列申请执行人诉讼代表人肖桂兰,男,1982年6月29日出生,住湖南省隆回县。被执行人张水银,女,1957年10月7日出生,住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被执行人姚方君,男,1963年10月28日出生,住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本院在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16)湘1227民初535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人肖铜、肖桂兰等40人与被执行人张水银、姚方君占有物返还纠纷一案中,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本案执行的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杨正文审判员  杨 阳审判员  杨 骋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杨玉琴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