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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0382执788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7-12-12

案件名称

姚某与王某婚约财产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双辽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双辽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姚某,王某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双辽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吉0382执788号申请执行人姚某,女,汉族,1980年5月2日出生。住双辽市。被执行人王某,男,1980年12月1日生,汉族,住双辽市。申请执行人姚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双辽市人民法院于二00九年七月十四日作出(2009)双茂民初字第123号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给付欠款抚养费5400元。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申请人向本院申请要求被执行人给付欠款,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书面申请终结执行程序。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吉0382执788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杨玉福审判员 :李国斌审判员 :刘凤华二〇一七年十月二七日书记员 : 闫 浩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