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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0103执802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7-12-18

案件名称

刘广金与温国君、辛静波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103执802号申请执行人刘广金,男,1973年4月18日出生,汉族,现住长春市朝阳区南郡水云天小区**栋*单元***室。被执行人温国君,男,1964年12月9日出生,汉族,现住长春市宽城区太阳世纪居*栋***室。被执行人辛静波,女,1962年12月7日出生,汉族,现住长春市宽城区太阳世纪居*栋***室。申请执行人刘广金与被执行人温国君、辛静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6)吉0103民初1606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执行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且已履行完毕。现因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2016)吉0103民初1606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全部执行完毕,现执行结案。执行员 :杨春锋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 赵 亮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