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110执5367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8-05-10
案件名称
蒋瑞生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110执5367号蒋瑞生:孙国强、俞水娥: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蒋瑞生与被执行人孙国强、俞水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强制执行完毕,此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此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附联系方式: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承办人:王瑜琥,0571-86233522。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西158号,邮编:311100。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