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0302民初2540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7-12-28
案件名称
韩永祥与邢留水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淄博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韩永祥,邢留水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条,第六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全文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鲁0302民初2540号原告:韩永祥,1946年12月16日出生,现住淄川区。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勇,1946年8月13日出生,现住淄川区,系原告韩永祥之妻。被告:邢留水,1977年7月11日出生,现住张店区。原告韩永祥与被告邢留水财产损害赔偿��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韩永祥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勇、被告邢留水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韩永祥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460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17年3月16日上午12点左右,被告在靠近原告核桃园林区墓地上坟时引发火灾,致使原告核桃园2.7亩过火,烧毁盛果期核桃树87株,1.5米高枸橘树1.2万株,果园护网120米。被告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侵害了原告的财产权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中,原告变更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58718.00元。被告邢留水辩称,被告上坟时引发火灾烧了树,协商时原告的儿子称树是他的,由其父母帮着看管,��这些树是谁的被告不清楚,原告起诉的数额过高。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对有争议的证据和事实,本院认定如下,原告提供如下证据:2002年3月13日,张勇与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十里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书一份,被告有异议。本院认为,承包合同签订时原告韩永祥与张勇系夫妻关系,共同经营果园种植,原告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对上述证据予以认定。本院依原告申请经山东天诺价格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鉴定报告书一份,原告韩永祥的各项损失共计43130.00元。经原、被告质证,原告认可该鉴定书,但实际减产损失被告也应负担。被告对鉴定报告有异议,不要求鉴定人出庭。本院认为,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员资质及鉴定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上述鉴定报告书来源真实、合法,且与本案有关联性,本院依法予以认定。对于本院依职权调取被告在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一份,原告对部分陈述有异议,本院对上述询问笔录作为被告方陈述收入卷宗。通过对上述证据的分析、质证、认证及原、被告的当庭陈述,本院依法认定事实如下:2017年3月16日上午,在淄川区洪山镇西省村公墓,被告邢留水上坟引发火灾,过火面积共计9.3亩,杨树有林地3.2亩,核桃有林地2.7亩,其余为荒地。此次火灾给原告韩永祥造成的经济损失认定如下:核桃树58株,单价400.00元;高枸橘树苗8000.00株,单价2.00元;护网93米,单价10.00元;清理安装等人工费3000.00元,共计43130.00元。原告申请对其财产损失进行评估,为此支出评估费3000.00元。本院认为,被告邢留水因上坟引发火灾,致使原告韩永祥遭受财产损失,被告邢留水具有过错,对此应承担赔偿责任。依据山东天诺价格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鲁天评字[2017]第FYZB1019号价格评估报告书,原告韩永祥的财产损失应认定为43130.00元,被告邢留水应赔偿原告韩永祥上述损失43130.00元。此次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已经过鉴定机构作出评估,对于原告主张的其他损失因无证据向本院提供,本院不予支持。对于该案鉴定费用3000.00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应由被告承担。综上所述,原告韩永祥要求被告邢留水赔偿经济损失58718.00元的诉讼请求,本院部分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条、第六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判决如下:一、被告邢留水赔偿原告韩永祥经济损失4313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韩永祥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邢留水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16.00元,减半收取958.00元,原告负担470.00元,被告负担488.00元,鉴定费3000.00元,由被告邢留水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员 崔国梁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法官 助理 孙运超代理书记员 张颖颖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