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684执恢472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8-06-24
案件名称
472况和平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恢472号申请执行人况和平:关于申请执行人况和平与被执行人海门和信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工资等争议纠纷一案,本案执行标的为按海劳人仲案字第(2014)第538号仲裁裁决书确定的比例应享有的工资、代通知金及经济补偿金合计人民币15317.61元。现上述款项已由海门市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汇入你名下的银行帐户。故本案执结。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