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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4民辖终262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7-12-01

案件名称

珠海市西部九环贸易有限公司、刘杰华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珠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珠海市西部九环贸易有限公司,刘杰华

案由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全文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粤04民辖终262号上诉人(原审被告):珠海市西部九环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白蕉科技工业园虹桥一路25号105室。法定代表人:张迎秋,董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卢淑奕,广东古柏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刘杰华,男,1987年8月2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委托诉讼代理人:翁均涛,广东迎福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珠海市西部九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九环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刘杰华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2017)粤0403民初2142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出上诉。原审法院在审理刘杰华诉西部九环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的过程中,西部九环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西部九环公司的注册地在斗门区,但实际经营地在香洲区,本案应由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管辖,请求将本案移送至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原审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机构调解;或按照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案中,刘杰华向西部九环公司购买的房屋位于××××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已在书面合同中约定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应当由原审法院管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裁定:驳回西部九环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上诉人西部九环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2017)粤0403民初2142号民事裁定;2.将本案移送至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理由是,合同约定既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通过消费者协会调解,也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所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并不确定唯一的一种方式。原审法院以此认定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这是不正确的。应以西部九环公司的实际经营地法院为该案件的管辖法院。西部九环公司的实际经营地是在珠海市××××区,所以应由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上诉人西部九环公司工商登记的住所为“珠海市××区白蕉镇科技工业园虹桥一路25号105室”,其自称公司实际经营地在珠海市××××区,对于该说法,上诉人西部九环公司不仅未说明经营地的具体地址,也没有提供证明该说法的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规定,应以西部九环公司的工商登记地址为其住所地。另外,案涉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位于××××区白藤湖腾达一路188号,该地即为合同履行地。因此,本案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均位于××××区,故原审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另外,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机构调解;或按照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虽然上诉人西部九环公司未在上诉意见中提及合同中的仲裁协议,但由于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涉及到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故人民法院对该问题应主动审查。本院认为,由于该仲裁协议没有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属约定不明,仲裁协议无效。综上,上诉人西部九环公司提出其实际经营地在珠海市××××区的上诉意见没有事实依据,其要求将案件移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上诉请求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原审裁定认定当事人签订了协议管辖条款并按照条款确定管辖法院有误,本院予以指正,但原审裁定的处理结果正确,本院予以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  陈海凤审判员  董春杉审判员  刘秋萍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杨紫程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