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381执恢3223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8-06-13
案件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瑞安市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瑞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瑞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381执恢3223号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瑞安市支行:被执行人瑞安市绿洲茶业有限公司等: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瑞安市支行与被执行人瑞安市绿洲茶业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01)瑞经初字第01098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瑞安市支行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7年10月26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瑞安市绿洲茶业有限公司等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7)浙0381执恢3223号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