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0823执1043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7-12-11
案件名称
王政轩申请执行吴元(又名吴元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政轩,吴元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内0823执1043号申请执行人:王政轩,男,1984年4月23日出生,汉族,个体户,现住乌拉特前旗白彦花镇。被执行人:吴元(又名吴元豹),男,1979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乌拉特前旗先锋镇。王政轩申请执行吴元(又名吴元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现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终结本院作出的(2017)内0823民初411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薛建军审判员 刘云飞审判员 茹志伟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董艺龙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