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783执恢3241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8-06-08
案件名称
蔡中元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东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东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783执恢3241号方良洪、吕锡光:申请执行人蔡中元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1997)东上民初字第104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与被执行人方良洪、吕锡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2001)东执字第7101号案件已于2017年10月27日执行完毕,本院予以结案。特此告知!东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