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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783执恢3241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8-06-08

案件名称

蔡中元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东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东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783执恢3241号方良洪、吕锡光:申请执行人蔡中元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1997)东上民初字第104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与被执行人方良洪、吕锡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2001)东执字第7101号案件已于2017年10月27日执行完毕,本院予以结案。特此告知!东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