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豫0423民初4672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7-12-14

案件名称

叶景洲与淡丙林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鲁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鲁山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叶景洲,淡丙林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全文

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豫0423民初4672号原告:叶景洲,男,1969年5月10日出生,汉族,住鲁山县。被告:淡丙林,男,1962年2月5日出生,汉族,住鲁山县。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东旭,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叶景洲诉被告淡丙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8月1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叶景洲、被告淡丙林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东旭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叶景洲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清偿两次借款本金600000元,利息228000元,共计828000元。事实与理由:被告分两次共计在原告处借现金600000元,其中一笔借款本金300000元,约定利息2.5分,另一笔借款本金300000元约定利息为2分。当时被告说借款只用三个月,但至今被告仅支付了其中一笔借款300000元所产生的利息四个月。其余的本息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总以种种理由推拖不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提起诉讼。被告淡丙林辩称,原告所诉借款属实,但是2015年11月25日的借条上显示的利息2分是原告単方标注的,被告不予认可;2015年5月23日的借条上约定利息是2.5分,也超出了法律的规定。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2015年5月23日,被告淡丙林向原告借款300000元,并向原告出具借据一份:“今借到叶景洲现金叁拾万元,(300000元),借款人:淡丙林,证明人:淡丙林,2015年5月23日”,借条下缘标注“利息已清到2015.8.23日淡丙林;利息已清到2015.11.23日淡(月利息2.5)”,此后被告又支付至2016年3月23日的利息30000元。2015年11月25日,被告淡丙林又向原告借款30万元,并向原告出具借条一份:“今借到叶景洲现金叁拾万元整,(¥300000元),(月利息2分),借款人:淡丙林,2015.11.25日”。该借条上显示的“月利息2分”系原告标注,被告不予认可。该款借出后被告仅支付部分利息,其余本息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至今未再偿还,原告无奈提起诉讼。本院认为,被告淡丙林分两次向原告借款共计600000元的事实,有被告向原告出具的借条为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原被告双方对此均无异议,对此本院予以确认。现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理由正当,本院予以支持。关于借款的利息,2015年5月23日的借款本金30万元的利息,被告已支付至2016年3月23日,对该部分利息,本院不予处理。此后的利息,由于双方约定的月息2.5分过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应按照月利率20‰计算。在2015年11月25日借款30万元的借条中,由于“月利息2分”系原告自己添加上的,且被告不予认可,故对该笔借款应视为未约定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对该笔借款被告应自原告立案之日2017年8月14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利息;根据原告诉讼请求,上述两笔借款的利息合计计算至228000元时为止。综上所述,被告淡丙林应清偿原告借款本金60万元及利息(其中借款本金30万元的利息自2016年3月24日起按照月利率20‰计算,另一笔借款本金30万元的利息自2017年8月14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上述两笔借款的利息合计计算至228000元时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淡丙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叶景洲借款本金60万元及利息(其中借款本金30万元的利息自2016年3月24日起按照月利率20‰计算,另一笔借款本金30万元的利息自2017年8月14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上述两笔借款的利息合计计算至228000元时为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080元,由被告淡丙林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李中伟审 判 员  张利娜代理审判员  李亚楠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书 记 员  张艳圆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