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0604执480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7-12-12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宿某与被执行人宿某某继承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丹东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辽0604执480号宿某、宿某某:申请执行人宿某与被执行人宿某某继承纠纷执行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宿某某向申请执行人交付补偿款9860元及案件受理费1900元,合计11760元,申请执行人宿某申请执行的(2017)辽0604民初112号民事判决第三项确定的支付补偿款及案件受理费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执行结案。执行长 孙 晶执行员 徐勇超执行员 马会颖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姜晓倩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