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726民初1276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8-05-29
案件名称
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金某、周某某、易某某、临澧县万灵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石门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石门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湘0726民初1276号本院于2017年10月27日对原告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金某、周某某、易某某、临澧县万灵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7)湘0726民初1276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2017)湘0726民初1276号民事判决书中“诉讼费误算”,补正为“案件受理费3900元,减半收取1950元;保全费1720元,合计3670元”。审判员 宋文彬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黄 旭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