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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726民初1276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8-05-29

案件名称

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金某、周某某、易某某、临澧县万灵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石门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石门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湘0726民初1276号本院于2017年10月27日对原告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金某、周某某、易某某、临澧县万灵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7)湘0726民初1276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2017)湘0726民初1276号民事判决书中“诉讼费误算”,补正为“案件受理费3900元,减半收取1950元;保全费1720元,合计3670元”。审判员  宋文彬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黄 旭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