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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322执1385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7-11-04

案件名称

游玲与游加龙侵权责任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322执1385号申请执行人游玲,女。被执行人游加龙,男。请求事项:责令被执行人游加龙支付11100元。你们双方于2017年10月27日履行了(2016)湘1322民初3586号民事调解书。另收取执行立案费50元,并已交接清楚,故此,该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肖蔚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