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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224执恢159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2017)湘1224执恢159号邓美香与蒋楠民间借贷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溆浦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溆浦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224执恢159号邓美香、蒋楠:申请执行人邓美香与被执行人蒋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溆浦县人民法院(2014)溆民二初字第15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人邓美香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蒋楠给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52000元及利息53000元,被执行人还应承担执行费1770元,本案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