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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0282执1245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7-10-30

案件名称

青岛福信来钢材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杨冉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即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青岛福信来钢材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杨冉冉,青岛盛天钢钢铁有限公司,黄自瑞,徐晓秋,郑文权,魏启峰,周宜忠,青岛亿宁物资有限公司,李成周,汤幼良,李郑平,李小莺,青岛卓旺钢铁有限公司,孙绍华,蔡应喜,李祖建,阮银娇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鲁0282执1245号申请执行人:青岛福信来钢材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即墨市大信镇福信路88号。组织机构代码:55080153-1法定代表人姜世派,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黄建波,山东锦海盛律师事务所律师。被执行人:杨冉冉,女,1985年2月4日生,汉族,住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被执行人:青岛盛天钢钢铁有限公司,住所地即墨市大信镇福信来钢材城153号。法定代表人杨冉冉,经理。被执行人:黄自瑞,男,1988年10月29日生,汉族,住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被执行人:徐晓秋,女,1984年11月8日生,汉族,住福建省周宁县。被执行人:郑文权,男,1985年5月26日生,汉族,住福建省周宁县。被执行人:魏启峰,男,1978年4月27日生,汉族,住福建省周宁县。被执行人:周宜忠,男,1983年5月8日生,汉族,住福建省周宁县。被执行人:青岛亿宁物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即墨市大信镇福信来钢材城D1-3号。法定代表人李成周,经理。被执行人:李成周,男,1970年9月28日生,汉族,住福建省周宁县。被执行人:汤幼良,男,1982年1月18日生,汉族,住福建省周宁县。被执行人:李郑平,男,1979年4月3日生,汉族,住福建省周宁县。被执行人:李小莺,女,1984年10月14日生,汉族,住福建省周宁县。被执行人:青岛卓旺钢铁有限公司,住所地即墨市大信镇福信来钢材城226号。法定代表人孙绍华,经理。被执行人:孙绍华,男,1964年8月24日生,汉族,住福建省周宁县。被执行人:蔡应喜,女,1962年6月25日生,汉族,住福建省周宁县。被执行人:李祖建,男,1957年5月10日生,汉族,住福建省寿宁县。被执行人:阮银娇,女,1961年8月4日生,汉族,住福建省寿宁县。本院在执行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债权纠纷一案中,执行标的为206580元,未执行。经查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曹瑞亮审判员  刁振华审判员  隋兆忠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刘 鑫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