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0785执1473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7-11-07
案件名称
于建军、王金一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高密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高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于建军,王金一,张立升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全文
高密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鲁0785执1473号申请执行人于建军。被执行人王金一。被执行人张立升。本院在执行于建军与王金一、张立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作出的(2016)鲁0785民初4939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王进军审判员 孙建梁审判员 赵新刚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王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