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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0604执恢225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7-10-30

案件名称

李子学与大庆友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通知书

法院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黑0604执恢225号李子学:本院执行的李子学与被执行人大庆友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大庆友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自动履行了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2016)黑0604民初第1694号民事判决书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金额278881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