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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021执1034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李卫华罚金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桂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桂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021执1034号李卫华:本院执行的申请李卫华罚金一案,经被执行人李卫华自动履行,执行金额2000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李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王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