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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281执保146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郑沅东与被申请人冯立辉、龙艳群民间借贷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洪江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洪江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281执保146号关于申请人郑沅东与被申请人冯立辉、龙艳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湘1281民初1076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在执行保全过程中,于2017年10月26日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被申请人冯立辉在中国银行铜仁分行的存款15294.02元以及在中国工商银行贵州省铜仁延新路支行的存款108.42元。冻结期限为1年(自2017年10月26日起至2018年10月25日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现通知如下:本案部分保全,予以结案。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