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琼0105执926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8-06-21
案件名称
执行黄西财产刑终结裁定书
法院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口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黄西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7)琼0105执926号 被执行人黄西,男,1994年10月1日出生,汉族,住广西壮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作出的(2016)琼0105刑初233号刑事判决书及本院刑庭移送立案,本院于2017年6月5日立案执行黄西财产刑一案。本院已向被执行人黄西送达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逾期未自动履行义务。在执行过程中,经查,没有发现被执行人黄西名下由财产可供执行。 本院认为,因被执行人黄西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应予以终结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四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琼0105刑初233号刑事判决书的执行。 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提可供执行的财产的,继续追缴。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xgfkeeiogo4eqlruzd 案件唯一码 审 判 员 林 林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书 记 员 严 迎 凝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