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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326执恢85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8-01-03

案件名称

吕延超与崔亮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汝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汝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0326执恢85号吕延超、崔亮: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豫03民终2738号民事判决书受理吕延超与崔亮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崔亮已履行完毕,执行标的28000元,执行费340元,现本案执行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