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0326执恢85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8-01-03
案件名称
吕延超与崔亮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汝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汝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0326执恢85号吕延超、崔亮: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豫03民终2738号民事判决书受理吕延超与崔亮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崔亮已履行完毕,执行标的28000元,执行费340元,现本案执行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