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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684执1697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7-12-04

案件名称

1697季小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1697号申请执行人江苏海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季小明、杨艳:关于江苏海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季小明、杨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1316930.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人民币1316930.00元,本院已于2017年8月7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江苏海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苏0684民初316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