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1225民初829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7-11-13
案件名称
冯克臣与屈方伟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明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明水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冯克臣,屈方伟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明水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黑1225民初829号原告冯克臣,男,住址明水县。被告屈方伟,男,住址明水县。本院在审理原告冯克臣与被告屈方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原告申请撤回起诉。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冯克臣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150.00元由原告冯克臣负担。审 判 长 王 玲人民陪审员 王会有人民陪审员 王成孝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书���记员郭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