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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1225民初829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7-11-13

案件名称

冯克臣与屈方伟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明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明水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冯克臣,屈方伟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明水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黑1225民初829号原告冯克臣,男,住址明水县。被告屈方伟,男,住址明水县。本院在审理原告冯克臣与被告屈方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原告申请撤回起诉。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冯克臣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150.00元由原告冯克臣负担。审 判 长  王 玲人民陪审员  王会有人民陪审员  王成孝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书���记员郭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