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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0602执恢198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8-07-18

案件名称

杜建国与王磊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鄂尔多斯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杜建国,王磊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内0602执恢198号申请执行人杜建国,男,汉族,现住东胜区。被执行人王磊,男,汉族,现住东胜区。本院在执行杜建国与王磊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因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王磊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李博代理审判员  王健代理审判员  孙燕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书 记 员  刘星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