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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0702执502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7-11-06

案件名称

田淑芹、曹广玲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潍坊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田淑芹,曹广玲,董尼娜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鲁0702执502号申请执行人田淑芹,女,1961年8月4日生,汉族,住潍坊市奎文区。被执行人曹广玲,男,1970年5月25日生,汉族,住潍坊市潍城区。被执行人董尼娜,女,1981年8月21日生,汉族,住潍坊市坊子区。申请执行人田淑芹与被执行人曹广玲、董尼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鲁0702民初2498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曹广玲、董尼娜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申请人于2017年4月1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偿还借款330000元及利息。本院于2017年4月11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其仍未按期履行。2016年11月10日,本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潍城经济开发区工业四街房产一套;2017年5月10日,本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曹广玲所有的车牌号为鲁G×××××汽车一辆、被执行人董尼娜所有的车牌号为鲁V×××××号汽车一辆。本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也对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了核查,冻结的被执行人曹广玲、董尼娜的银行存款已扣划至法院账户并发放给申请人田淑芹;查封的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潍城经济开发区工业四街房产一套,因申请人申请,现暂不处置;查封的被执行人曹广玲所有的车牌号为鲁G×××××汽车一辆、被执行人董尼娜所有的车牌号为鲁V×××××号汽车一辆,因下落不明,现暂不处置。本案已执行到位标的67051.62元,未执行标的为262948.38元。现申请人书面同意本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对申请执行人尚未实现的债权,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张 芃人民陪审员  张绪苓人民陪审员  朱红霞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代书 记员  帅 帅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鲁0702执502号申请执行人田淑芹,女,1961年8月4日生,汉族,住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287号1号楼1单元401号。身份证号:370702196108041026。被执行人曹广玲,男,1970年5月25日生,汉族,住潍坊市潍城区南巷子街96号2单元4单元102号。身份证号:37070219700525543X。被执行人董尼娜,女,1981年8月21日生,汉族,住潍坊市坊子区王家庄街道办事处董家套村。身份证号:370784198108213821。申请执行人田淑芹与被执行人曹广玲、董尼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鲁0702民初2498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曹广玲、董尼娜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申请人于2017年4月1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偿还借款330000元及利息。本院于2017年4月11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其仍未按期履行。2016年11月10日,本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潍城经济开发区工业四街房产一套;2017年5月10日,本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曹广玲所有的车牌号为鲁G×××××汽车一辆、被执行人董尼娜所有的车牌号为鲁V×××××号汽车一辆。本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也对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了核查,冻结的被执行人曹广玲、董尼娜的银行存款已扣划至法院账户并发放给申请人田淑芹;查封的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潍城经济开发区工业四街房产一套,因申请人申请,现暂不处置;查封的被执行人曹广玲所有的车牌号为鲁G×××××汽车一辆、被执行人董尼娜所有的车牌号为鲁V×××××号汽车一辆,因下落不明,现暂不处置。本案已执行到位标的67051.62元,未执行标的为262948.38元。现申请人书面同意本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对申请执行人尚未实现的债权,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张芃人民陪审员张绪苓人民陪审员朱红霞二0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代书记员帅帅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