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0821执503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7-11-02
案件名称
邓小雪与矫彦双婚姻家庭执行裁定书
法院
镇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镇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邓小雪,矫彦双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吉林省镇赉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吉0821执503号申请执行人:邓小雪被执行人:矫彦双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邓小雪与被执行人矫彦双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履行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吉0821执字503号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王洪伟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于浩洋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