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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021执387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雷本财与何明亮、何明清、何明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桂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桂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021执387号雷本财、何明亮、何明清、何明元:雷本财与何明亮、何明清、何明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何明亮、何明清、何明元已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肖知平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洪美丽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