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682执944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7-11-06
案件名称
李媛梅与冯秀军、方敦巨、方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临湘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湘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682执944号申请执行人李媛梅,女,1968年12月19日出生,汉族,临湘市人,职工,住临湘市。被执行人冯秀军,女,1975年4月3日出生,汉族,临湘市人,务工,住临湘市。被执行人方敦巨,男,1974年5月20日出生,汉族,临湘市人,务工,住临湘市。被执行人方强,男,1981年3月6日出生,汉族,临湘市人,务工,住临湘市。申请执行人李媛梅与被执行人冯秀军、方敦巨、方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李媛梅同意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