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01执3945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7-11-08
案件名称
居间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詹燕鸣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粤01执3945号广州信仁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詹燕鸣:你们之间居间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7)穗仲案字第3030号裁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詹燕鸣未履行上述裁决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广州信仁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的申请,本院于2017年8月22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经本院依法采取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财产等执行措施,执行金额37,830.27元已发放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广州信仁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确认本案执行完毕。因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审批稿纸案号、案由:(2017)粤01执3945号案件处理结果:执行完毕签发:核稿:主办单位和拟稿人: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