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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渝0236执1036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7-11-28

案件名称

奉节县人民法院与胡雨追缴违法所得执行裁定书

法院

奉节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奉节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胡雨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奉节县人民法院执行裁���书(2017)渝0236执1036号被执行人:胡雨,女,汉族,1986年7月16日出生,住重庆市奉节县。本院在执行本院移送被执行人胡雨追缴违法所得一案中,被执行人胡雨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渝0236刑初81号案中对被执行人追缴违法所得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陈劲松审判员  吴遵友审判员  马 妮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覃莉君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