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102执761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7-11-07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永州市零陵区农村信用合作联与被执行人谢普金融借款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永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02执761号申请执行人永州市零陵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组织机构代码70742437-6。法定代表人黄跃辉。被执行人谢普,男,汉族。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永州市零陵区农村信用合作联与被执行人谢普金融借款纠纷一案,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2015)零民初字第998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2015)零民初字第998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