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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722执612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7-11-09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刘四军与被执行人湖南锦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汉寿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汉寿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汉寿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722执612号刘四军、湖南锦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刘四军申请湖南锦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一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和解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