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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1722执815号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支公司与张松伟追偿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上蔡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7-10-26
所属地区
上蔡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支公司,张松伟

裁判文书全文

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豫1722执815号申请执行人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支公司。代表人吴霞,该公司总经理。被执行人张松伟,男,汉族,1987年10月30日出生,住上蔡县。本院在执行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支公司与张松伟追偿权纠纷一案中,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查证,查明被执行人目前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执行人不能提供财产可供执行,本次执行程序无法继续进行,可予以终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张高顺

审判员  冯华彬

审判员  耿贺年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邱国立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