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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1执恢77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7-11-07

案件名称

黄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粤01执恢77号黄章:你与刘永根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粤01民终3787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未履行上述判决确定应当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830.50元的义务,本院于2016年6月28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依法扣划银行存款306.78元并上缴国库后,案件终结本次执行。2017年10月23日,本院以(2017)粤01执恢77号案恢复执行。现你方已自动履行完毕。因执行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案件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审批稿纸案号、案由:(2017)粤01执恢77号案件处理结果:执行完毕签发:核稿:主办单位和拟稿人:赵卓丰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