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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甘0403执793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7-12-28

案件名称

苏海伟与吕建栋民间借贷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白银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甘0403执793号申请执行人苏海伟。被执行人吕建栋。申请执行人苏海伟与吕建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甘04民终755号民事调解书,责令被执行人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被执行人已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该案执行完毕。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通知如下: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2017)甘0403执793号案件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判员  张德义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张亚宇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