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624执504号申请执行人刘胜,男,1958年6月1日出生,蒙古族,住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被执行人齐齐哈尔市齐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法定代表人王晓燕,职务总经理。被执行人委托代理人赵贵平,男,1962年8月12日出生,汉族,该公司法律顾问,住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黑0624民初1280号民事调解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执行期间,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执行。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17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7)黑0624执504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许凤玖
审判员 :王玉成
审判员 :袁晓冬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 王 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