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1023执恢1933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7-12-15
案件名称
陈立佩、王丽平民间借贷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天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1023执恢1933号申请执行人邱锦慧根据(2015)台天商初字第02014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陈立佩、王丽平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陈立佩、王丽平已向申请执行人邱锦慧支付执行款人民币100000元,本案已依法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注:本案标的执行完毕。天台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