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1623执837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8-07-04
案件名称
韩某、王某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商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商水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韩某,王某光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商水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豫1623执837号申请执行人韩某,男,1978年11月16日生,汉族,住商水县。。被执行人王某光,男,1981年12月5日生,汉族,住商水县。。本院在执行韩垒与王春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因涉嫌构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已经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判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苑庆宏审判员 高艳平审判员 吕亚飞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邵 淼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