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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1623执837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8-07-04

案件名称

韩某、王某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商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商水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韩某,王某光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商水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豫1623执837号申请执行人韩某,男,1978年11月16日生,汉族,住商水县。。被执行人王某光,男,1981年12月5日生,汉族,住商水县。。本院在执行韩垒与王春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因涉嫌构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已经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判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苑庆宏审判员  高艳平审判员  吕亚飞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邵 淼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