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482执恢317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8-06-13
案件名称
沈月娥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平湖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482执恢317号沈月娥、平湖市英姿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沈月娥与被执行人平湖市英姿服饰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5245元,执行费为128.67元。在执行过程中,经强制执行,案件标的全部执行到位。至此,本院(2017)浙0482执恢317号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