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闽0783刑初357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7-12-04
案件名称
甘振城危险驾驶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建瓯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建瓯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甘振城
案由
危险驾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闽0783刑初357号公诉机关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甘振城,男,1983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福建省建瓯市。因本案于2016年12月20日被建瓯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建瓯市人民检察院以瓯检诉刑诉(2017)31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甘振城犯危险驾驶罪,于2017年10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建瓯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杨明辉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甘振城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建瓯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12月14日23时许,被告人甘振城酒后驾驶闽H×××××号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建瓯市东游镇东游村旧桥头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酒精含量测试,检测结果为172mg/100ml。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建瓯市东游镇东游卫生院抽血送检,经鉴定,被告人甘振城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205.3mg/100ml。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庭审中亦无异议,并有证人甘某、张某的证言,被告人甘振城的供述与辩解,现场勘查笔录、图、照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单,当事人血样提取登记表、福建武夷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建瓯市公安局现场检测报告书、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案经过、户籍证明驾驶证详细查询结果单,违法、犯罪信息查询记录表等证据在案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甘振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甘振城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mg/100ml以上,应从重处罚,鉴于其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庭审中自愿认罪,且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甘振城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已预缴)。(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员 陆文涛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杨式雯书记员 张 雯附:本案适用的主要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javascript:SLC(17010,0)?)第一百三十三条(?javascript:SLC(17010,133)?)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javascript:SLC(150009,0)?)的行为的;(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PAGE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