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322执753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7-11-06
案件名称
潘莉与刘解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新化县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执行结案通 知 书(2017)湘1322执753号申请执行人潘莉,女。被执行人刘解中,男。你们双方于2017年10月26日履行了(2015)新法民一初字第1630号民事调解书。执行立案费1700元由申请执行人潘莉自愿承担,并已交接清楚,故此,该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刘登寿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