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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322执753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7-11-06

案件名称

潘莉与刘解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新化县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执行结案通 知 书(2017)湘1322执753号申请执行人潘莉,女。被执行人刘解中,男。你们双方于2017年10月26日履行了(2015)新法民一初字第1630号民事调解书。执行立案费1700元由申请执行人潘莉自愿承担,并已交接清楚,故此,该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刘登寿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