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381执5777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7-12-15
案件名称
张子温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瑞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瑞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381执5777号申请执行人瑞安市人民法院:被执行人张子温:申请执行人瑞安市人民法院与被执行人张子温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一案,(2016)浙0381刑初810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瑞安市人民法院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7年10月16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子温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7)浙0381执5777号案件执行完毕。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