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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381执5777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7-12-15

案件名称

张子温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瑞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瑞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381执5777号申请执行人瑞安市人民法院:被执行人张子温:申请执行人瑞安市人民法院与被执行人张子温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一案,(2016)浙0381刑初810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瑞安市人民法院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7年10月16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子温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7)浙0381执5777号案件执行完毕。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