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川01执指字第1096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7-11-22
案件名称
李伟敏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指 定 决 定 书(2017)川01执指字第1096号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关于李伟敏申请执行成都安记创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一案【执行案号为:(2017)川01执2688号】,本院已立案执行,执行依据为(2015)成知民初字第00905号判决。为便于案件的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研究决定,将该案指定由你院办理。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附:1.(2017)川01执2688号卷宗;2.联系人及电话:蒲红兵028-88612253。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