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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783民初2593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8-09-03

案件名称

张厚业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开平分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开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开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厚业,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开平分公司

案由

侵权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粤0783民初2593号之一原告:张厚业,男,1950年10月5日出生,住开平市,被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开平分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开平市曙光东路156号。法定代表人:辛有根。委托代理人:李旻,广东巨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李健萁,广东巨信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本院依法受理了原告张厚业诉被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开平分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因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的规定,此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李章平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梁锦宁李瑞云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