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1311执1333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7-11-29
案件名称
临沂江元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失信被执行人执行决定书
法院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沂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鲁1311执1333号本院在执行安徽永生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临沂江元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临沂江元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临沂江元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