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5281民初1640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8-02-11
案件名称
叶汉坤、张秀华等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普宁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普宁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普宁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叶汉坤,张秀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普宁支公司,邱镇丰,邱珊虹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