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181民初6460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7-11-02
案件名称
李国庭与张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浏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国庭,张伟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湘0181民初6460号原告:李国庭,男,1987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湖南省浏阳市。委托诉讼代理人:陶建新,浏阳市公信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张伟,男,1981年8月15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湖南省浏阳市。原告李国庭与被告张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9月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国庭及委托诉讼代理人陶建新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张伟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李国庭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30000元;2、支付自2016年11月9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被告张伟无答辩。本院经审理对案件事实认定如下: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往来关系,2016年11月9日,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据借款,注明:“今借到李国庭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限两个月还清)43018119810815XXXX湖南省浏阳市高坪镇张伟2016.11.9”。原告将借款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交付给了被告。此后,被告除于2017年1月21日偿还原告借款2000元外,再未偿还余欠借款。本院认为,原告与被告自签订借据交付借款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成立。被告逾期未还清借款,显属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双方未约定利息,视为不支付利息。但原告可以请求要求被告支付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资金占用费。已经支付的款项应予以冲减。故本院对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28000元及自逾期之日即2017年1月9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请求予以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一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张伟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李国庭借款本金28000元并支付自逾期之日即2017年1月9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如果债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李国庭负担5元,张伟负担27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应在递交上诉状后七日内,按本判决确定的诉讼费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现金交纳的,直接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曙光中路289)立案大厅A0112室刷卡缴费,并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作为诉讼费缴费凭证;汇款或银行转账的,开户行:长沙银行蔡锷路支行,户名:长沙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800034049620017-600085030,并注明“诉讼费0201”字样。逾期交纳的,将承担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后果。审判员 张佐成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何 娅附法律条文: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