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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5刑申26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8-09-06

案件名称

曾立恒、袁立虎申请没收违法所得驳回申诉通知书

法院

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17)湘05刑申26号曾立恒、袁立虎:你们因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一案,不服本院(2016)湘05刑终129号刑事裁定,以“原判认定的事实错误、原审制造假证人,威逼证人作证”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本院经审查认为,关于你们提出并没有冲击政府机关,原判所列的犯罪事实不符,原审故意捏造事实,制造假证人,威逼证人作证的申诉理由。经查实你们多次聚集人员强行冲入国家机关,占据办公场所,并打着横幅堵大门,使国家机关正常公务活动被迫中断,严重影响工作秩序,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了严重损失。你们实施上述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行为有各级政策文件、证人证言、视频资料、申诉人的供述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你们的行为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另你们并未提交有效的证据证实原审采信了伪证,故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量刑适当。你们的申诉理由均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综上,你们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据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对你们的申诉予以驳回。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关注公众号“”